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6年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》(鲁教科函〔2026〕19号)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决定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恪守科研诚信 弘扬学术新风
二、活动时间
2026年5月
三、重点任务及实施安排
(一)完善工作制度
落实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,将科研诚信与日常科研工作同部署、同推进。各单位要对照《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》(附件5)进行对照检查,重点看组织机构是否健全、管理制度是否完善、管理措施是否落实、管理流程是否规范等,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漏洞,要尽快予以规范完善。
(二)开展主题教育
1. 邀请校外科研诚信、学术规范领域权威专家来校开展专题宣讲,面向全体科研人员进行政策解读、案例警示与规范指导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2. 各单位召开科研诚信建设专题会议,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(学习资料见附件1)研究落实举措。
3. 组织教师签署《科研诚信承诺书》(附件2)(已签署人员不再重复签订)。
4. 将科研诚信教育融入党员学习教育、主题班会等工作环节中,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,警示教育师生遵纪明规守底线,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。
5. 各系部在电子屏滚动播放科研诚信宣传标语,持续展示两周,扩大宣传覆盖面,营造人人讲诚信、守规范的良好科研氛围。
(三)严查不端行为
对发表的科研论文进行全面复查,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论文代写买卖、数据造假、挂虚名等严重问题;针对科研经费使用、学术成果署名等环节,开展专项检查。
对清查中发现的论文代写买卖、论文发表优亲厚友、套取科研经费、科研数据造假、领导挂虚名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从严从重处理,对存在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的人员,由所在部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,督促整改。学校已于2025年12月完成2023年1月以来所有撤稿论文全面排查,本次重点排查2025年发表的中文核心及以上高水平论文。
(四)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建设
常态化自查自纠:建立科研诚信定期检查制度,每学期开展不少于1次全面自查,重点检查制度执行情况、科研成果合规性等。
学术成果管理制度:要求教师、学生、科研人员在学术成果发表后3个月内,将署名作者知情书、原始数据、实验记录等材料通过科研管理系统提交存档备案。
举报渠道公开:学校科研处官网已公布科研失信行为举报专栏,受理并调查处理举报事项,接受社会监督。
四、工作要求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,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组织领导,明确机构、落实责任、全力推进,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、各项重点任务如期完成。
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结束后,请各单位于2026年5月26日前,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:
1. 本单位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告(附件4)
2. “科研诚信建设月”主题活动统计表(附件3)
3. 科研诚信承诺书(附件2)
在自查自纠过程中,如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,第一时间报送相关线索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解传娣
联系电话:0531-76427156
电子邮箱:lwzykyc@jn.shandong.cn
报送地点:办公楼312室
附件:1. 科研诚信相关学习文件
2.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
3. “科研诚信建设月”主题活动统计表
4. 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告(模版)
5. 《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