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》(莱职院政发〔2020〕63号)、《青年教师(团队)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文件要求,现开展院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,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范围
1.本年度应结题及申请延期的各类院级科研项目(应结项名单附后);
2.2023年立项的教师科研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的,可申请提前结题。
二、结题材料
1.科研项目申请书
2.立项文件
3.项目合同书
4.结题报告书
5.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
相关材料请在科研处网站下载。请将3份完整的材料按照顺序双面打印(复印),胶装成册上报。
三、时间安排
请各单位科研联络员按要求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本单位结题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,同时将结题汇总表钉钉发李雪健老师,逾期不再受理。
四、相关要求
1.不能按时结题的须提交延期申请(写明延期原因,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),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结题材料,且未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者,将视为自行终止项目研究。
2.凡被终止的研究项目,追回科研经费,其项目负责人两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院级科研项目。
3.请各单位认真检查本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的执行情况,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,确保按时结项。
附件: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应结项名单